宿管部管理条例

作者: 时间:2019-06-03 点击数:

1.量化细则

门框、门口(若违反:个人量化-1,班级量化-1):

(1)门框清洁,无污迹,无水迹。

(2)规范填写并张贴床位表。

(3)宿舍无门窗玻璃贴纸、挂门帘、拒检等现象。

(4)门口无垃圾堆放。

地面(若违反:个人量化-1,班级量化-1):

(1)地面无杂物,积水,污迹。

(2)地面无物品杂乱摆放现象。

书橱、桌椅(若违反:个人量化-1,班级量化-1):

(1)桌椅、书橱、摆放整齐,干净无尘土。

(2)书橱上不得随意悬挂衣物。

(3)桌面物品摆放整洁有序。

床上物品(若违反:个人量化-1,班级量化-1):

(1)被子整洁,被面无明显褶皱,放在远离门的床头一侧;床单、枕巾整洁平整,床上不得放置其他物品,不得悬挂床帏。

(2)床头不得随意悬挂物品。

阳台、卫生间(若违反:个人量化-1,班级量化-1):

(1)阳台无垃圾、垃圾包堆放;无饮料瓶、酒瓶、衣物等杂堆积;无衣物堆放;鞋子整洁有序摆在鞋架或地面上。

(2)卫生工具摆放整齐,卫生间干净整洁。

(3)洗脸盆整齐有序摆放在盆架上或阳台地面上。

玻璃(若违反:个人量化-1,班级量化-1):

(1)宿舍门和阳台门玻璃无污迹、无水迹。

(2)窗户玻璃无污迹、无水迹。

注:对于周三校宿管检查出的问题宿舍,给予个人或宿舍集体视情况严重情节扣1—5分。

2.活动参加量化标准

(1)活动参赛者,每人加2分;

(2)为活动的准备帮忙的,每人加1分;

(3)校公寓报投稿,原创投稿个人加1分,摘抄投稿个人加0.5分,班级不加分;若发表,则投稿人各人加3分,班级加5分。

3.学期个人量化折合标准

每人基础分数为5分;宿舍每得一次优,宿舍成员各加0.1分(即各类加分均按照10%的比例折合)宿舍出现问题,能够具体到个人的按照相应标准扣除个人量化;若不能具体到个人,则宿舍全体成员按照相应标准扣除相应分数(所有扣分均不折合),得良不加分不减分。

4.禁止事项

(1)禁止擅自改变原有宿舍布局和装饰宿舍;

(2)禁止向窗外、走廊泼水或抛洒杂物、纸屑、垃圾包等;

(3)禁止向便池、洗漱池乱倒生活垃圾;

(4)禁止在宿舍内使用电炉、酒精灯、吹风机、卷发棒、烧水器等大功率电器和汽油、酒精、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

(5)禁止插排上床、私扯和更改电线线路路等行为;

(6)禁止在宿舍内存放麻将、扑克牌、管制刀具等;

(7)禁止在公寓楼内有抽烟、喝酒、点蜡烛、点蚊香等行为;

(8)禁止在宿舍内有偷盗、打架斗殴等行为;

(9)禁止私自调换门锁、床位和寝室;

(10)禁止出现彻夜上网、打牌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11)禁止出现拒检、白天挂门帘的行为;

(12)禁止留宿外人、晚归及夜不归宿的行为;

(13)禁止使用自备衣橱;

(14)禁止出现不服从合理合规管理、辱骂管理服务人员等妨碍检查工作的行为。

注:凡违反上述关于宿舍条例之一者,分别扣个人和班级量化5分。

注:院宿管部早上7点准时检查宿舍,8点至11点为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老师检查时间,此时间段门上玻璃严禁贴纸和拉门帘,严禁在宿舍睡觉。一旦被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老师查出问题,被记成不合格的宿舍,限期整改,若再犯,根据学院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尤其是对于出现问题的学生干部或党员宿舍,则加重处理力度。例如:视情节严重程度取消或延迟个人或宿舍全体成员全年评优、评先资格;视情节严重程度取消或延迟个人党员评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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