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一”节放假及执行夏季作息时间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1-04-25 点击数:

 

各位老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及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2011年4月30日-5月2日放假,共3天;5月3日(星期二)正常上班。
二、各院、各部门要在放假前全面、认真地进行以防火、防盗、防中毒、防意外事故为重点的安全检查,各院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特别是外出及乘车安全教育,做好假期在校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处)、保卫处、实验室管理处、计划财务处、图书馆、后勤管理处、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和各院要切实做好放假期间的安全值班工作,确保全校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值班表于4月29日前报送综合楼804室。值班人员上午8:30前在综合楼一楼值班室签到)。
三、根据校历安排,于5月1日(周日)起执行夏季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班车根据新作息时间行驶(上午不变,下午和晚间发车时间分别改为17:40和21:30);师生按照新作息时间上课(上午不变,下午第五节和晚间第九节上课时间分别改为14:30和19:30)。
 
办公室
201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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