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布选聘信息
通过青岛市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面向社会发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请应聘人员于2023年7月11日(星期二)上午9:00至7月13日(星期四)下午16:00登录报名平台:http://url.jiuyejie.cn/shinanjtj.php,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材料及有关要求如下:
(1)《诚信承诺书》(详见报名系统);
(2)近期1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与学历证书的记载一致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
(5)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原件;
(6)取得的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公布文件)及聘书原件;
(7)近三年(2020-2022)年度考核备案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8)获得的荣誉称号证书(或公布文件)原件(选取符合选聘条件第十条要求的材料提报);
(9)区(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阅读原文附件2)。
信息填报完毕后,应聘人员需要等待资料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获得考试资格。
2.单位初审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1)单位初审
报名初审及反馈时间:2023年7月11日(星期二)上午9:00至7月13日(星期四)下午17:30。
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初审结果以再次报名为准。
(2)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及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选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应聘人员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对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现场面试或网络在线视频的形式进行。
1.面试方式及内容
根据选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面试采取“说课+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2.面试安排
面试工作安排具体时间及要求通过青岛市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同一选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30人的可直接进入面试,同一选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30人无法一天完成面试的,可增加初试环节(必要时可分组进行)。初试采用答辩方式进行,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选聘单位根据初试成绩,按选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采取初试的,原则上按照1:10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招聘3人及以上的进入面试人员不低于30人。初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初试当天在青岛市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上公布。初试当天,如实际到场参加初试的人数不超过30人,不组织初试,实际到场参加初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未到场参加初试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说课、答辩两项满分均为100分,两项成绩分别按70%、30%比例加权计算面试成绩。
4.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原则上在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报考人员宣布。将于面试当天通过青岛市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选聘岗位人数1:1.5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说课、答辩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照说课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考察合格人员,按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增加心理测试环节。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上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可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拟选聘人员在市南区的最低服务年限为10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根据其原身份相应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正式聘任后,符合《青岛市市南区教育高层次人才专项实施细则》认定的人才等级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