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8-30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查处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函〔20182号)的精神和要求,根据《枣庄学院关于做好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查处工作的通知》的安排,为进一步规范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位论文管理,加强学术诚信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院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专项检查工作。

1.自查时间:2018824日至829日。

2.下发各级文件(见附件),各位老师深刻领会,做好自查。

3.强化监督检查,学院公开受理“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监督举报电话为:0632-3786865,监督举报邮箱为:zfx002@163.com

政治与社会发展学院

2018824

Copyright 2015-2024 zzxy.uzz.edu.cn , All Rights Reserved.           枣庄学院 健康管理学院 版权所有          鲁ICP备05047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