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枣庄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人才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请通知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含柔性人才)认真填报《枣庄市高层次人才(含柔性人才)普查登记表》,以便信息统计上报。
本次人才普查的范围是:1、取得博士学位人员;2、教师系列正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外系列正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3、获得市一等、省三等以上科技进步奖或有专利、专著的专业技术人员。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填写表格(A4纸打印),3月19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交至人事处904室于老师处。
人事处
2013.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