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由省政府设立、省文化厅具体承办的“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表彰项目”已经中央正式批准,根据省文化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制定的《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评选奖励办法》有关规定,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评审委员会决定,从即日起开始进行首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申报工作。为做好省文化创新奖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文化创新奖是对文化实践过程的奖励,评选范围为公共文化服务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文化产业、文化市场、演艺创新、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文化科技、艺术教育、对外文化交流等九个专业领域中以科学理论、科学方法、科学技术实施创新,并在国内具有较强示范性和影响力的文化创新成果。
二、各市文广新局负责推荐申报本行政区域内的参评项目,省直文化单位、省直有关部门、高等院校可直接申报参评项目。
三、参加省文化创新奖评审的项目,须依据《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评选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按照《山东省文化创新奖申报表》格式填写。请申报人务必于2013年5月3日前将申报表、相关附件一式六份(其中一份为原件)和申报表电子版(刻录成光盘)一份送至科技处(综合楼1013室),并将推荐书电子版发送至信箱zzxykjc@163.com。联系人:李涛,联系电话:5878。
科技处
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