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1日9:00-7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7月11日11:00-7月16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www.sdllrc.cn,下同),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7月11日11:00-7月16日16:00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工作人员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职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岗位应聘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应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经德州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按照招聘岗位性质相近的原则,将核减和取消的计划分别调整至其他岗位。核减、调整岗位公告将在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及时发布。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招聘单位可要求应聘人员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并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三)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7月17日-7月18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乐陵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需按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2023年乐陵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教师(第二批)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
1.应聘人员须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带二维码验证原件)。
2.乐陵市外在编行政、事业单位、备案制管理人员报考的须提交县级以上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需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
3.香港和澳门的中国公民报考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4.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引进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所有应聘人员均需提供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截止日前仍未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的,查实后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